解放军军营经批准 可向社会开放
时间:2020-09-08 来源: 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中央军委批准发布 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》
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经中央军委批准,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发布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》。这是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军事资源优势,推进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深化的重要举措,为全军规范有序组织营房,向社会开放提供了基本依据。
根据《国防教育法》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国防教育法》,认真贯彻落实实习主席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,总结了近年来部分部队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的实践经验,明确了军营向社会开放的组织领导、审批程序和权限、开放机会和开放内容。
《办法》规定,驻扎在市区或大中城市郊区的师、旅、团级单位,以及已建营地和有独立营地的连级单位,经批准可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;军营开放活动主要面向中国公民,一般在国庆节、建军节、国际劳动节、国防教育日、国家安全教育日、抗日战争胜利日、烈士日和军转民纪念日组织。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明确规定军营开放的内容包括:军事历史博物馆、荣誉室等场所,军队可以公开的军事训练课程和武器装备,以及基层部队的教育、学习和生活文化活动等设施。
《办法》的发布和实施,对于促进军营依法向社会开放,充分展示人民军队的新面貌和新一代革命军人的良好形象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军队的热爱,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国防、热爱军队、尊重军人的浓厚氛围,激发官兵投身强军强兵的政治热情,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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